深圳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机构简介

信息来源:深圳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04

  1990年2月22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前身——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正式成立,取代了原由全国妇联牵头的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成为国务院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1993年8月4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务院妇儿工委,是国务院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国务院妇儿工委的基本职能是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和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1994年8月深圳市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深圳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目前深圳市妇儿工委有成员单位40个,深圳市妇儿工委主任由1名分管副市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厅1名巡视员、市妇联主席、市委组织部1名副部长、市委宣传部1名副部长、市发展改革委1名副主任、市委教育工委1名副书记、市卫生健康委1名巡视员、市统计局1名总统计师兼任,委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兼任。基本职能: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执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规政策,组织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广东省和深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和性别平等促进工作。

  深圳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市妇儿工委的日常事务。主要职能是:编制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协调和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指标任务;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成果转化,为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重大问题决策提供依据;整合资源推动妇女儿童服务项目的实施,优化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指导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定制和实施;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的规定,承担性别平等促进的有关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