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检察推动成立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

信息来源: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1-12

  诞生之路2020年12月30日,距离新年钟声敲响还有一天,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印发了《光明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区委组建光明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光明区未保委”)。至此,凝聚着专家、学者、社工的热切期盼,汇聚着深圳未检人、光明区检察院的智慧付出,蕴含着光明区委、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全国首家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正式在光明成立啦!

  关于光明区未保委的诞生历程,还有你不知道的故事……自2018年9月19日光明区检察院揭牌成立始,光明检察人的心中就种下了推动组建光明区未保委的种子。两年多来,光明未检人在156平方公里的辖区大地上,跑遍了一个个街道及社区,走访了一家家职能部门和学校,和家长聊,与学校谈,跟部门沟通;30多次沟通协调会,从不缺席,110余宗个案介入,从不说累。从不懈怠,永不放弃,是未检人的坚定信念,因为,光明未检人始终相信,有付出就有回报。

  两年来,光明区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现了许多零的突破和质的飞跃,包括专业司法社工队伍从无到有,出台全市首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及综合保护工作方案》,启动全市首家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服务平台,光明区委常委会在全市率先通过《光明区关于做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等。

  这一切,都最终成就了光明区未保委的成立,真正是瓜熟蒂落!

  关于光明区未保委

  光明区未保委是全国首家由地方党委领导、检察主导、政府主责、专业驱动、科技保障、社会协同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光明区未保委着力构建“需求吹哨,职能报到、资源配到”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模式,是光明区探索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创新举措。

  下面,就用“3个W(为什么)”带大家一起了解光明区未保委吧!

  光明区未保委的“3个W”

  01W1:为什么要推动组建光明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

  通过“一条龙保护机制”解决“散”的问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深圳乃至全国各地,一直存在“九龙治水、责任稀释”的问题,而光明区未保委不仅是一个信息沟通联席平台,更重要的是打通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壁垒,建立了集保护需求汇总平台加专业分级干预体系、分级评估指标体系和立体化考核机制为一体的“1+3”的一条龙保护机制。通过“专业驱动”解决“难”的问题。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体现的四个精准(精准帮教、精准保护、精准预防、精准普法),需要的是专业驱动(专业标准、专业流程、专业队伍),成立光明区未保委,统筹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培育专业队伍,实现未保工作效能最大化。通过“分类保护”解决“需”的问题。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保护事关家庭和谐、学校安宁、社会稳定。光明区未保委的组建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各方联动,实现综合保护,能够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02W2:为什么全国首家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落地光明?

  那么,为什么光明区的土壤更适合未保委的萌芽与成长呢?

  自2018年成立以来,光明区就以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为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更是赋予光明区“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的历史使命。为此,光明区正全力建设深圳北部中心和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争做深圳参与未来科技竞争的第一艘“冲锋舟”,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光明、法治光明、幸福光明。

  未成年人保护事关社会平安和民生幸福的源头治理,光明区委、区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建立了光明区群众诉求服务平台(目前已建成群众诉求服务站点236个,平安员队伍人员达3.6万余人)、“V爱之家”等项目,区教育局建立光明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团区委联合签订了《光明区2020年未成年人成长保护综合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均为光明区未保委的组建和运行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03W3:为什么由光明区检察院推动?

  “检察情怀”:从最高检到省检察院、市检察院,从刑检部门到未检部门,从刑检人到未检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历来倍加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每个家庭的核心利益,是最重要的国家利益和最大的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的司法保护责无旁贷,这是职责,也是情怀。光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丽华多年分管未检工作,对未检工作熟悉精通;未检部门负责人龚江,对未检工作满怀热爱与执着。从福田区奔向光明区,从精准帮教到综合司法保护,从“大爱福田”到“守护光明未来”,得益于这份检察情怀,光明未检人引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一路走向光明。

  “检察示范”:按照最高检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和深圳市检察院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的整体部署,光明区检察院主动作为,先行先试探索打造未成年综合司法保护基层样本。

  在市检察院大力支持下,光明未检承接了最高检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重点调研课题,设立了青少年司法社工培育等基地,承担了精准保护深圳标准制定等先行示范试点任务。市检察院王雁林检察长多次亲临光明区检察院,调研未检工作和未保委组建情况。此外,光明未检工作也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的关注和支持,多次在全国未检工作研讨会上介绍光明未检工作经验。

  “检察担当”:新《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2020年相继修订颁布,赋予了检察机关对未保工作的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等职责。推动组建光明区未保委,既是检察机关做好、做实、做精未保工作的新使命、新担当,也是贯彻落实两法全面综合未成年人保护的迫切需要。新的一年,光明区检察院将以创建未成年人检察示范院为引领,不断擦亮全国首家“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这块牌子,进一步优化各方协同机制、培育专业社工团队、完善保护流程、构建未成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生态体系,努力谱写更多检察好故事、打造更多检察好产品、唱响更多检察好声音。未来已来,唯有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