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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地方标准

信息来源:深圳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10 字号大小: [内容纠错]

  为给儿童提供更有温度、更加细致的服务,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精准度和城市管理的精细度,近日,深圳市发布《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

  该标准将深圳六年多来在儿童优先发展和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九大领域积累的先行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丰富完善提升,形成涵盖儿童友好公共服务及其配套空间支撑的体系化的地方性标准。

  该标准从儿童需求出发,以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为目标,以健康、教育、文体、游戏、出行、社区与家庭、社会保障、法律保护等八个子体系构建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架构,提出了内容建设与空间建设两个方面的指引要求。

  该标准汲取国内外有关实践经验,尊重儿童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成长发展需求、儿童不同身体能力状态、不同家庭状态的差异性群体需求,提出为长期住院儿童提供教育支持,为10岁以上儿童按性别划分住院房间,新生儿病房提供一定比例的母婴同室病房,鼓励新建学校为儿童拓展儿童就近游戏空间,开展面向婴幼儿家庭的阅读服务,为临时无人照顾的儿童提供短时照顾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等贯彻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创新性要求。

  据了解,深圳于2015年底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探索实践,发布了涵盖社区、学校、图书馆、医院、公园、出行系统、母婴室、实践基地、儿童参与等9大领域的建设指引,形成了儿童友好建设制度体系,积累了从法规政策、空间设计、公共服务到建设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先行经验。如今,儿童友好已成为深圳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率先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列入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清单,向全国推广。(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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