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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检察院和市妇联共同建立依法保护妇女权益合作机制

信息来源:佛山市妇联 发布时间:2021-06-29 字号大小:

  6月25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和佛山市妇女联合会在市妇联维权站共同签署依法保护妇女权益合作机制。此机制是今年市检察院和市妇联就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再次携手合作,本次共建主题为“‘典’滴入民心 保护‘她’权益”,以民法典为指引,充分发挥双方职能,明确建立依法保护妇女权益合作定期咨询机制、线索移送机制、联合信访机制、长效宣传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和日常联络机制,推动双方保护妇女合法民事权益,全面撑起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市检察院一行人首先参观了市妇联维权站,随后市检察院和市妇联开展座谈交流。座谈会上,双方互相介绍近年来开展妇女权益保护的工作情况,并就定期法律咨询、线索移送、联合信访、长效宣传、联席会议、日常联络等六大方面开展合作。此次合作把加强妇女权益保护与民事检察有效结合,体现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优势互补、共同为民服务的特点。

  一是“巾帼办案”和“巾帼维权”相服务。双方充分发挥女干警细腻认真、更能共情监督申请人的特质和女社工师的专业特长,由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四名女性检察官组成“巾帼办案组”,负责办理涉妇女权益民事监督案件,并与市妇联维权站巾帼社工师共同接访群众,确保对妇女权益的实质性维护。

  二是权益维护和司法救助相结合。每月第二周周二下午由“巾帼办案组”检察官驻点市妇联维权站接访,为来访的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必要时开展弱势群体支持起诉等相关民事检察工作;同时通过线索移送机制,加大对困难妇女的司法救助力度,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形成救助帮扶合力。

  三是纠纷化解和社会维稳相促进。合作机制明确,双方建立联合信访机制,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办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或者涉及妇女儿童的信访工作中,市妇联可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关爱帮扶等服务,双方共同化解民事纠纷,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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