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召开“关爱女童 护苗成长”协调机制座谈会
为进一步做好关爱女童、保护女童人身权益工作,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5月29日下午,肇庆市召开市“护苗行动”协调机制座谈会,市“护苗行动”协调机制召集人、市妇联主席张晓兰、市护苗行动协调机制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 :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保护女童人身权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工作。保护女童免受侵害,促进女童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安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把“护苗行动”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按照中央和省有关部门的决策部署,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和处置、救助相结合,坚持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相结合,坚持底线思维和强化问题导向,把保护女童人身权益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总体格局。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以务实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护苗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紧盯难点问题,突出重点工作,强弱项、补短板,解难题、促提升,推动“护苗行动”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一方面,加强部门间横向沟通协调,形成风险联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合力。另一方面,各单位要指导、培训好下级县、镇部门,加强上下级之间沟通协调联动,在全市本系统内形成工作合力,让实施方案中各单位的职责分工能真正地落实落地落细落小。将整个“护苗行动”协调机制的“关爱保护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织密织牢,确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得以实现。三是要开展宣传教育,前置预防关口,增强防患意识,营造女童健康成长良好社会环境。各部门要集合各方资源,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保护女童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女童自我意识和能力。加大保护女童人身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倡导男女平等,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大力宣传“护苗行动”的积极意义和主要举措,总结和宣传实施行动的经验、做法、成效,传播正面声音,汇聚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女童的良好环境。
会上,市检察机关和市妇联就深度合作推动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进行了联签,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等13方面达成制度化长效机制。
会上,市检察院、市妇联为我市合适成年人志愿者代表颁发聘书。目前,市检察院、市妇联聘请了10名合适成年人志愿者,有机关工作人员、妇联工作者、律师和心理专家等,他们将在检察机关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不宜到场的,根据办案需要参与诉讼,依法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市“护苗行动”协调机制的11个部门结合各单位职责分工,就研究部署落实女童保护工作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进行交流座谈,共同探索在新形势下做好女童身心健康保护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
市“护苗行动”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代表、市合适成年人志愿者代表近30人参加了会议,对建立和完善多部门联防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情况通报、研判会商,统筹协调解决开展“护苗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