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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长效机制搭建新平台 浙江首个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办公室设立

信息来源:中国妇女报 发布时间:2020-04-10 字号大小: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了更为坚强的阵地和温暖的家了!4月9日,浙江省首个基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办公室在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法院成立。这意味着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在司法、政府部门与社会专业组织合作中又有了新模式。

  德清县人民法院院长方海明表示,此举是对妇女儿童公益性维权工作的积极响应和创新探索,是基层法院家事审判执行工作的新延伸,也是妇联妇女维权工作的新举措。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事关家庭幸福,事关社会稳定,事关文明进步。近年来,在家事审判过程中,妇女儿童常处于弱势地位,离异女性在日常生活中相对而言面临更多的艰难坎坷,如子女探视权的缺失、抚养费不到位等,她们需要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怀。

  人民法院创新成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办公室,不仅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有了新起点,更为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长效机制搭建了新平台,并将为实现维权专业有效、家庭和谐幸福、社会平安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为此,德清县妇联主席吴敏瑾对办公室的设立赞不绝口。

  据介绍,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办公室内,还设立由专业人士组成的“芬芳工作室”。该机构除配备专职家事调解员之外,还邀请“德清嫂”、家事人民陪审员、县妇联工作人员、心理咨询专家、婚姻家庭咨询师等参与案件审判调解工作,有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尤其将进一步发挥专业人员作用,更加专业、合理、多角度提升纠纷化解成功率,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为给妇女儿童争取最大力度的合法权益,德清县人民法院与县妇联还从现有的117名人民陪审员中,挑选了与妇女群众接触比较密切,对家事纠纷矛盾化解有较丰富经验的10名“德清嫂”来担任家事陪审员。

  “这是基层法院进一步保护离婚案件中的妇女儿童和人身财产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所做的一项积极探索。”方海明说。

  据了解,最近几年,德清县妇联、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协调多方力量创新开展了家事审判合议庭、家事关护员、风铃港湾工作室等特色工作,共同构筑妇女儿童维权保障体系,有效促进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仅2018年以来,县法院审理家事案件1063件,调解结案594件,撤诉241件,诉前化解308件,调撤率高达78.55%。2019年德清县人民法院还获得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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