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举办“远离校园欺凌 共建平安校园——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宣讲活动”
为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服务工作,着力做好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4月28日,由黑龙江省司法厅、教育厅、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远离校园欺凌 共建平安校园——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宣讲活动”启动仪式在哈尔滨市第九十八中学校举办。教育厅巡视员尹晓岚,司法厅副厅长陈宏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吕海涛,哈尔滨市教育局副局长冯秋萌、主任谢学坤、高宝昌及律师志愿者、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了启动仪式,全省各地26个分会场同步开展活动。
司法厅副厅长陈宏在讲话中指出,“远离校园欺凌 共建平安校园——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宣讲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弘扬法治精神,深化推进依法治国,增强初高中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重大举措。既是一次针对我省初高中全方位、全覆盖的普法活动,也是一次展现龙江律师执业水平和法治素质的良好契机。陈宏副厅长强调,要高度关注校园暴力,作为法律工作者的律师更应当履行自身社会职责,通过普法宣传的方式将校园暴力扼杀在摇篮之中,用法治力量呵护祖国花朵健康成长。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尽可能的将法律知识以一种通俗易懂且不生反感的方式进行教导,将本次活动效果达到最好,全面展现龙江法律人的专业与风采。未成年人普法宣讲工作是一个长期、持久的工作,希望经过大家的不断努力,终究会滴水成河,影响着一届又一届的学生,让整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让我们的祖国更加的繁荣昌盛。
教育厅巡视员尹晓岚代表全省教育系统对省司法厅多年来对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省教育厅将积极支持和配合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的律师陆续走进校园结对子,引领全省律师在青少年中弘扬法治精神,播种法治种子,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促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知法明理、自护自律、远离欺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要与司法机关积极协作,加强配合,为律师宣讲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在各位领导及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哈尔滨市第九十八中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刘贺威与宣讲律师姜蕊签署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对子协议》,刘贺威书记为姜蕊律师颁发了公益法律顾问聘书。
随后,姜蕊律师以“平安校园——对校园暴力说‘不’”为主题对全体师生进行宣讲。姜蕊律师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和日常生活,恰如其分地融入相应的法律知识,讲座内容鲜活,将德育和法治有机结合,现场气氛热烈。在精彩巧妙的互动环节,学生们的积极踊跃参与,纷纷表示这是他们上过最耳目一新的法治课。寓教于学、寓学于乐,极大地激发了同学们的学法热情,进一步拉近了青少年与法的距离,让同学们深刻认识了校园产生的原因、危害,以及面对校园欺凌正确的应对方法。
据悉,司法厅、教育厅、省律师协会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除启动仪式的27场首讲外,还将组织174名律师志愿者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70余次,共计110余次的“远离校园欺凌 共建平安校园——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宣讲活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安全教育,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加大预防校园欺凌的力度,与法制同行,建设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