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察官为幼儿园老师上了一堂特别的课
7月4日下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张健敏检察官来到了深圳实验幼儿园,70位园内的教职工早已坐好在了授课小剧场的小板凳上,拿好小本本,从上一个课堂里的“老师”身份切换成普法课堂里的“学生”身份。
以案释法,厘清法律责任
厂家拖延对滑梯维修,院方大意,设施伤害幼儿,家长应向幼儿园还是滑梯生产厂家索赔?
教具铁钉生锈伤到孩子,幼儿园、老师有无过错?如何处理?
“熊孩子”好奇加上不听话,鼻孔遭了殃,谁担责?
张健敏检察官以《幼儿园常见事故及法律责任》为主题,借由三个真实发生的案例, 为大家从民事、行政、刑事三方面梳理案例中涉及的法律概念以及问题,带着大家厘清相关情景中家长、园方、老师三方的法律责任,给出了相关处理建议。
这些真实案例并非都是个例,而是随时都可能发生在工作场合之中的,相关的处理意见,更是为幼儿园的教职工们提供预警的帮助和指导。此刻,想要成为“好老师”的大家化身成了“好学生”,纷纷低头认真笔记或是对ppt里的要点进行拍照记录。
典型案例,发挥提醒作用
随后,张健敏检察官通过评析某幼儿园拍男孩下体事件、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中的法律问题,为在座的园内职工进行了普法,提醒大家要尊重幼儿的隐私权以及不要忘掉自己作为一个幼儿工作者的责任感。除了因活动发生的幼儿人身伤害需要警惕以外,幼儿园的食品安全也应受到重视,检察官建议应要对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应急预案。
在课堂的最后,检察官总结了几条关于幼儿园法律风险防范的建议:
1.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减少办园中的合同风险
3.完善教师操作指引
4.专职或指定兼职负责人
5.处理事故公开透明、不隐瞒
尽管本次的普法课堂已经落下了帷幕,但一个课时 “干货”满满的普法课,让幼儿园的教职工们意犹未尽,纷纷围绕在授课检察官的身边,继续提问交流。
幼儿这一群体具有其特殊性与脆弱性,宛如初出土壤的幼苗,因此格外需要家长、园方、老师三方共同配合,成为“护航者”,以更好地呵护这群“幼苗”不受伤害,健康成长成为盛放的花朵。而法律,不仅首要成为替幼苗们遮风挡雨的保护伞,也该是“护航者们”的“护航者”,保障家长、园方、老师在护航的道路上持续前行。
“像这种普法课堂,也应该要给孩子们的家长开展。”一位老师感叹道。
本次普法课堂,是深检君法治宣讲团首次走进幼儿园,重在提升幼儿园教职工的法律风险意识,为这一职业群体专门开展的全新“检察官普法”系列。此前,深检君法治宣讲团在 “检察官进职校”的品牌系列之外,还开展了“检察官进民企”等普法课堂系列。未来,深检君将继续努力,开拓更多元的普法课堂,更有针对性地将法律知识普惠到不同群体,成为更多群体的护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