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举办“龙法大讲堂”第十七讲活动
7月15日,走进《民法典》——深圳市女法官协会第一次活动暨“龙法大讲堂”第十七讲活动在龙岗圆满举行,此次活动由深圳市妇联、深圳市女法官协会联合主办、龙岗法院承办。广东省女法官协会会长、省高院副院长、省妇联兼职副主席谭玲,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马宏,市女法官协会会长、深圳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赖秋姗,龙岗区委副书记赵嘉,龙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市妇联兼职副主席汪洪以及深圳市区妇联相关领导及代表、市女法官协会理事会成员、市女法官协会会员及两级法院女法官代表、龙岗法院全体女法官等共200余人参加了活动。
此次活动的主题是贯彻落实《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依托深圳市女法官协会平台,与时俱进组织广大妇联干部和女法官,深入学习《民法典》的具体内容,正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的具体条文,助力塑造特区妇联干部和法院队伍良好形象,加快推动特区妇女事业和法院工作创新发展。
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上午是《民法典》宣讲活动,由广东省高院副院长谭玲作了“认真学习《民法典》,准确适用《民法典》”专题讲座,市妇联主席马宏、市女法官协会会长赖秋姗分别作了致辞,龙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市妇联兼职副主席汪洪主持。
谭玲作《民法典》宣讲活动。她在全面阐述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之后,从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共签共债”、离婚30天冷静期制度等二十三个侧面着眼,详细解读了《民法典》的亮点及其与现行法律的区别点并进一步强调:《民法典》全面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民事立法和实践经验,回应了时代发展的现实需要,以法典化方式巩固、确认和发展民事法治建设成果,以实践需求指引立法方向,提高民事法律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适应性,发挥了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马宏强调,一是学习好民法典。要求各级妇联干部抓住这个机会,认真学习研究,切实把民法典贯穿到妇女权益工作全过程,严格依照民法典做好维护好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二是要宣传好民法典。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妇联“七五普法”工作重点,结合“法律四进”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厂区)开展精准普法,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三是要落实好民法典。要求各级妇联不仅要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本领,而且还要加强与女法官协会等专业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女法官等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发挥婚姻家庭纠纷、反家庭暴力解决机制的作用,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合力解决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的实施工作。
赖秋姗表示,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条文之中,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注重维护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特别是在婚姻家庭编中,关注妇女和未成年的特殊身份,加大权益保护力度,弘扬中华民族注重家庭的传统,为塑造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因此,无论从个人生活角度,还是从更好履职尽责角度,都要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
汪洪表示,深圳法院女法官一直是法官队伍的重要力量,是深圳女性“半边天”的优秀代表,市女法官协会的成立也为特区女法官们搭建了“展示台”和“交流窗”,提供了助力成长的“加油站”和“避风港”。本次活动以“走进民法典”为核心主题,特区妇联同志们以及两级法院的女法官们必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饱满的工作热情,学深悟透《民法典》的核心要义,提高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下午,“走进《民法典》”活动进入了第二阶段,即“龙法大讲堂”,活动全程在线直播,目前已吸引101万人次观看。在市女法官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深圳中院公共关系处处长龚萍主持下,与会嘉宾紧紧围绕“《民法典》对婚姻家事审判工作的影响”这一主题展开热烈的研讨,深圳中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杰晖、审判长彭雪梅、法官陈云峰和谢佳等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深圳市家事审判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并紧密结合各自多年积累的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积极分享了自己对民法典的理解领会和适用建议。
最后,广东省高院副院长谭玲对研讨会作了精彩点评。她表示,下午的活动把大家带入了精彩的民法故事情节当中,深入浅出。省高院和省妇联于2010年开始家事审判改革,推动家事法官专业化,优化家事法官性别结构,改革的成果于本次座谈中可见一斑。